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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高消费是法院经常采取的强制手段之一,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主要惩戒手段。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实施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但仍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通过其他手段规避“限高令”。
最高院在全国范围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汾阳法院迅速响应,成功对一名违反限制消费令、乘坐飞机出行的被执行人予以训诫,并罚款2000元。
经查,被执行人张某违反限制消费令,使用非正常渠道购买机票,于2023年1月28日乘坐飞机由昆明返回太原。近日,得知消息的执行干警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张某到庭,其对自己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深感后悔,表示已经认识到该行为的违法性、严重性。
结合张某所涉执行案件已和解执行及其悔过的态度,汾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训诫,并予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张某当场缴纳了罚款,表示对法院的处罚无异议,并承诺一定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来源:汾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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