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5月5日,灵璧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田某不服灵璧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不服灵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灵璧县人民政府县长薛勇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席庭审、应诉发声。
庭审中,县政府、县公安局作为被告方,在法庭上与原告方平等对话,依法回应诉求,整个庭审过程程序严谨、公正规范、秩序良好,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薛勇表示,出席本次庭审活动是一堂难得的“法治教育课”,县政府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的法治社会环境。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市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相关要求,在常态化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基础上,着力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率。出台《关于做好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工作 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的通知》,明确提出主要负责人出庭率不低于30%的工作目标;印发《关于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牢牢抓住“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市司法局以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名义给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邮寄一封《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函》,提请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继续重视和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今年一季度,全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9.4%,4月份达到27%。
“市司法局作为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沟通督促机制、通报反馈机制、考核考评机制,压紧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率,让‘告官者见官’。”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付雪芹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