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深圳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资料图)
2023年我市中考报名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6日,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6日至28日,主要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01
增加第一批次普高志愿数
今年我市中考中招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志愿数从8个增加为12个。
调整后的第一批次志愿数共16个,考生最多可填报12个普通高中志愿,4个中职类学校志愿。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安排普高和中职类志愿填报顺序。
志愿数量增加后,填报志愿的选择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有助于考生更合理安排志愿梯度。
02
优化指标生控制线划定规则
2023年,我市新建公办普高全部参加指标生分配,继续坚持三个“全覆盖”:即指标生分配覆盖全市所有公民办初中学校,覆盖户籍和非户籍考生,覆盖我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今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将继续拿出本校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具有指标生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在指标生批次投档录取。
优化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划定规则,具体规则为:
2021年及以前开办的公办普高:
其AC类、D类,或ACD类指标生2023年的录取控制线分别为该学校前两年(2021及2022年)相应招生类别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的平均值下降20分。
2022年开办的公办普高:
其AC类、D类指标生2023年的录取控制线分别为,2021年全市新建公办普高相应招生类别第一批录取最低分数线与2022年该公办普高相应招生类别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的平均值下降20分。
2023年新建公办普高:
其AC类、D类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分别为前两年(2021及2022年)全市新建公办普高相应招生类别第一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平均值下降20分。
广大考生须注意: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参照的是往年分数线的数据,仅在指标生录取时发挥作用。各公办普高指标生录取控制线与该学校当年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无关,不能作为当年第一批次志愿填报的参考。
03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不再作为同分比较条件
根据《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相关规定,从2023届毕业生开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评定等级,不作为同分比较条件,不作为指标生志愿填报资格的审核条件,但综合素质评价不达标的学生,不能报考广东省一级高中学校。
广大考生须注意个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及时与所在学校沟通确认。
04
调整加分优待政策
近两年,国家和广东省对高考、中考的加分优待政策进行了规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从严控制中考加分”“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
我市今年将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军人、警察、消防、烈士子女给予相应加分投档。
今年,市教育局将继续批准部分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同时不断强化考试监管,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深入实施“阳光招生”,确保中考中招公平、公正、公开。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请各位考生、家长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zeb.sz.gov.cn/)、官方微信“深圳教育”以及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方网站 (http://szeb.sz.gov.cn/szzkw/)、官方微信“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了解深圳市中考中招有关政策要求。
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未委托任何机构、个人对中考政策及信息进行发布、解读和咨询。请考生、家长注意甄别,并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了解政策,请勿轻信各类所谓升学、招生咨询的网站、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以免上当受骗,从而影响升学或带来经济财产损失。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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