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6
(资料图)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
案》;为衔接配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正式发布实施,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发行方案中“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修订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事项进行了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修订前: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
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修订后: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勤诚达投资。勤诚达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修订后: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勤诚达投资。勤诚达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70 元/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2 年 1 月 18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
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调整公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
规定进行调整。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70 元/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2 年 1 月 18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次发行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
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
为 P1,则调整公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352,000,00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
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
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352,000,00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的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数量为准。
六、锁定期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锁定期
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锁定期另
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24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合计 145,650.62 130,24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相关法律法规许
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
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
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修订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24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合计 145,650.62 130,24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相关法律法规许
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
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
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八、上市地点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
老股东共享。
修订后: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
共享。
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有效。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
议案》,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即延长至 2024 年 2 月 7 日)。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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